迷你基金退市的几种情形
来源:天天基金网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7-06-08
6月2日,深交所、上交所相继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征求意见稿)》,以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和信息披露活动,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日。
综合来看最大变化是“终止上市”的程序更为细化,要求更为严格,重点是两类情况或触发“终止上市”程序:
基金上市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发布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基金将终止上市及相关安排等事项,基金进入终止上市程序:(一)分级基金基础份额和子份额持有人合计少于1000人或者规模合计低于5000万份,且在10个交易日内未消除的;(二)除分级基金以外的其他基金持有人少于1000人,且在60个交易日内未消除的。
新规执行后,不少基金将会受到影响,尤其是迷你分级基金,基金规模、户数已不具备上市标准。
同时,对基金可能终止上市的情形进行设置,包括分级基金基础份额和子份额持有人合计少于1100人或者规模合计低于5500万份,或者除分级基金以外的其他基金持有人少于1000人。
那么,哪些分级基金基础份额和子份额合计低于5000万份?公开资料显示,根据一季报数据,大约有1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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