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暂免征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费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许婷 发布时间:2017-06-28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了《关于暂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通知规定,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包括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包括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
通知明确,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银监会和保监会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仍由中央预算安排资金予以保障。银监会和保监会应当于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以前年度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的汇算清缴工作。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欠收入,应当足额征收,并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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