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优健康险:好产品为何不叫座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付秋实 发布时间:2017-07-05

保险公司保持税优健康险不亏损的主要措施是扩大业务规模。根据大数法则原理,投保人数量越多,风险越小。但在试点启动阶段,投保人不是很踊跃,反而压低了保险公司的预期,不利于扩大规模。这样互为前提的情况使税优健康险暂时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7月1日,商业健康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正式在全国范围实施。这一次,保险公司的宣传声势似乎还不如试点之初。
“第二张医保卡”在全国推开
2015年,保监会发布了《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就税优健康险产品的经营和管理等问题进行了相关规定。按照顶层设计之初衷,税优健康险作为构筑国家医保体系的一环,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制度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旨在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对于人民群众而言,税优健康险有两大显而易见的好处。一是减税。根据政策,纳税人投保税优健康险后,可在当年(月)计税时,按照2400元/年或200元/月的标准,对应纳税所得额予以税前扣除。具体免税额与每个投保者实际收入挂钩,每人每年可累计免税72元~1080元不等。
二是保障。与普通商业健康险不同,税优健康险可带病投保,且保证续保,保险公司不得设置免赔额、犹豫期。未带病投保者年度保额为20万元,罹患既往病症、带病投保者年度保额4万元。在整个投保期内,未带病投保者终身累计可得80万元的保额,带病投保者累计可获15万元保额。已经参加公费医疗或有基本医保人群投保税优健康险后,医保内剩余费用税优健康险100%报销,医保外费用报销80%。当保险公司年度简单赔付率低于80%时,还要将差额部分返还所有投保人。
带着“第二张医保卡”的光环,税优健康险于2016年1月1日在全国31个试点城市正式启动。不久,人保健康、阳光人寿以及泰康养老获得首批税优健康险展业资格并于3月4日相继开出“第一单”。今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自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
纳税人对好产品“不感冒”
对于税优健康险参保人而言,这是一款好产品。数据显示,参保人的实际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26个百分点。
记者拿到的人保健康、阳光保险等公司的赔付案例显示,通过税优健康险二次理赔后,个人自付比例均降至10%以内,医疗负担大为减轻。
比如,长春鞠先生于2016年8月投保了阳光人寿的税优健康险产品,每月缴纳保费453元。当年9月,突发阑尾炎穿孔住院治疗。住院期间,鞠先生共花费4.3万元,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1.3万元,税优健康险支付2.7万余元。二次理赔后,个人需要承担的仅为2841.97元,个人自付比例从69.8%降至6.6%。
税优健康险有助于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毋庸置疑,值得肯定的。但发展确实慢了点。截至5月31日,税优健康险累积生效保单72364件,累计保费收入1.35亿元。作为一个具有准公共性质的产品,在14个月的时间中,26家保险公司在全国31个主要城市的生效保单7万余件,并不算好成绩。
毕竟7万余件的背后是整个健康险业务高速增长的现实:2012年~2016年,健康险业务同比增长率分别是24.7%、30.2%、41.3%、51.9%和 67.7%,明显高于其他人身险。截至2016年年底,健康险保费收入达 1000.8 亿元。从试点税优健康险城市保费增长情况来看,自2015年8月政策公布以来,北京、上海、天津、 重庆 2016 年健康险增长率均未超过全国增速水平,可见,税优健康险的推行并未推动健康险保费的显著增长。
不久前,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总结税优健康险试点中的问题和困难时指出,一是政策宣传力度不大。试点以来,系统性、持续性、形成规模的宣传较少,宣传工作不到位。二是政策的优惠力度不够,吸引力不强。目前每月200元纳入免税额,纳税人普遍感到额度太小。三是产品设计缺乏吸引力。部分公司只站在公司角度,开发的产品并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四是业务支持系统存在问题。税优健康险产品投保环节多,再加上代扣代缴的税收征缴体制,导致投保流程复杂、时间长。五是保险公司在试点中的一些工作方式方法存在问题。有的公司只开发团险销售渠道,不开放个险渠道,有的公司怕影响其他商业健康险产品的销售,在税优健康险方面推动不力。
这五个问题,使大多数人对税优健康险形成了五种态度:不知道、没兴趣、不需要、太麻烦、买不到。
保险公司推动不积极
大多数保险公司推动税优健康险积极性不高,是无须遮掩的原因之一。民生证券研究报告认为,税优健康险对保险公司的风控和运营成本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增加了其逆向选择的风险;税优健康险的简单赔付率不低于80%,显著大于当前普通健康险30%~40%的赔付率,给保险公司盈利带来较大压力;保险公司健康保险事业部具有医学背景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增加了其运营成本。
上述硬指标,“对保险公司的精算能力和产品设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稍有偏差就会出现亏损,这使保险公司在承保健康险时非常小心谨慎。所以,从供给侧来看,保险公司提供税优健康险的积极性不是很高,更多处于观望阶段。”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像这样的保险业务,保险公司保持不亏损的主要措施是扩大业务规模。根据大数法则原理,投保人数量越多,风险越小。但在试点启动阶段,投保人不是很踊跃,反而压低了保险公司的预期,不利于扩大规模。这样互为前提的情况使税优健康险暂时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保险公司自有苦衷,但正如黄洪所言,保险公司要提高站位,深化对税优健康险全面推开重大意义的认识。税优健康险是保险业参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途径,真正实现了精准保障功能,可以实现当前保障、长远保障和健康管理服务有机结合,为几千万纳税人群提供可靠的高额医疗保障。保险公司开展税优健康险,可以积极介入到医疗行为的管控,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形成良好的就医秩序,实现良性的“三医联动”。保险公司要通过推广这项政策,运用税收杠杆撬动健康保险发展,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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