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更多>
聚焦新闻
×
新闻 > 时讯 > 要闻

7月1日起暂免征保险业监管费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付秋实  发布时间:2017-07-20

摘要:  中国保监会7月19日发布的《关于暂免征保险业监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暂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的通知》规定,保监会自2017年7月1日至20...

  中国保监会7月19日发布的《关于暂免征保险业监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暂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的通知》规定,保监会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保险业监管费。

  《通知》规定,免征期内,各保险机构要按照保险业监管费收费的有关规定,于每年5月15日前向所属执收单位报送保险业监管费报告单(含电子数据)。

  各保险机构在2017年1至6月份应缴纳的保险业监管费,按照现有收费标准,以2016年度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为缴费基数进行测算后减半缴纳。 其中,已实施减半政策的新开业保险机构按照“减半再减半”的原则缴纳。2016年及以前年度应缴未缴的保险业监管费,各保险机构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补缴。

  《通知》明确,2017年上半年,新开业保险机构缴纳的保险业监管费,应以当年1至6月份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为缴费基数进行测算,并于2017年8月15日前完成清缴。

  另外,保险机构因免征政策多缴保险业监管费需办理退库的,应于2017年8月15日前向执收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上一篇:上半年工行服务实体经济取得新成效

下一篇:中国国际金融公司获“最受尊崇企业”综合大奖

分享到: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其图片及内容版权仅归原所有者所有。如对该内容主张权益请来函或邮件告之,本网将迅速采取措施,否则与之相关的纠纷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文章

评论框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密码:

 客服电话:010-57135130 传真:010-57135130 邮箱:mrcxnews@163.com

本站郑重声明:每日财讯网所发布的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不对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负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Copyright Up to 2022 mrcx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71131号 【京ICP备16069224号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