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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风向突变!“抢房”已成过去时?

来源:小白读财经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7-07-21

摘要:  7月20日,楼市再曝大消息!  住建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小白归纳下主要内容:  1、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

  7月20日,楼市再曝大消息!

  住建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小白归纳下主要内容:

  1、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以此来稳定租金和租期,增加租房的供给量;

  2、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也就是说要建立提供租房信息的中介;

  3、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住房租赁企业、租赁住房项目资金支持;

  4、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可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租赁住房试点。

  5、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对于本次管理层的住房“新政”,小白并不感到奇怪,早在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已经提出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我们来看看当时公报原文:

  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

  如今,八部门的联合发文算是对去年会议精神的贯彻和细化,就在本月,上海和广州两个一线城市就已经率先出手:

  1、7月4日,上海国土局在一份土地出让公告中明确表示,出让的2个地块中只能用来租赁,70年土地使用期内不允许把房屋卖掉;

  2、7月7日,新发布的上海住房“十三五”规划中就计划2020年之前,大幅增加租赁住房数量,在新增的170万套住房里,租赁住房就有70万套;

  3、7月18日,广州发布关于租赁市场的文件,里面提到,符合一定的条件下“租购同权”!比如医疗、学位房等享有和买房人一样的权益。

  最近楼市风声鹤唳,有的读者问小白,为什么国家在这时候提出大力发展租赁市场呢?小白的回答如下:

  1、房价太高了,在创造就业岗位最多的一二线城市,能买得起房的没有几个,发展租赁市场,实现住有所居;

  2、国内的空置房率太高,尤其是在三四线城市,库存量非常大,发展租赁市场可以盘活库存、减少空置率;

  3、美国、德国、新加波等住房体系较为完善的国家经验说明,发展租赁市场是建设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一环;

  4、房改难度太大,利益牵扯甚广,发展租凭市场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式之一。

  现在我国的租房市场面临很多难题,房价高烧不退,租赁用房供应有限,房租在收入中占比太大,有很多年轻人抱怨租房不好找,租金太贵,住宿条件差。在一线城市的中心城区,能够出租的房源,更多是提供买卖的三居室,价格也非常高,如果要入住只能合租了,但这样一来生活质量大大降低。

  另外,作为供给一方的开发商也是有苦难言,以广州为例,高房价背景下,广州的租房回报率只有3%,如果是在一些商业配套好一点的地段、地铁房等更低,北上深就更不用说了,房价比广州高,租房回报率肯定会更低。

  开发商拿了一块地,盖好了楼只租不售,每年的收益只有3%,起码要33年才能拿回成本,开发商积极性并不高。

  针对这些问题,八部委提出的针对性举措有几点:

  1、让国有企业在租赁市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国企受政府引导,在风险承受力,资金实力,住宿条件,控制租金方面占有比较大的优势;

  2、“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租赁住房”,集体建设用地一般是在郊外,地价水平低,而且土地充足,拿地成本低,可以增加租房的供应;

  3、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像中介一样提供房租买卖的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上当受骗。

  那么这样做效果有多大?

  2013年的时候美国住房自有率是60%,德国是40%,我国则高达85%。国外大多数居民尤其是年轻人会选择租房住。然而,目前国内买房和租房境遇差距太大,买房买的不仅仅是一套空房那么简单,你买的是子女的教育机会、买的是福利、买的是未来发展的机会。而长期租房的人被视为丢面子、落后,丈母娘观念深入人心。

  近期广州提出了“租购同权”也就是租房的人,其子女能够享有就近上学的机会,或者医疗服务的机会,但是附着的条件太多,比如需要广州户口、积分入学、政策性借读等,真正操作起来没有多少人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

  未来这些情况没变,抢房不会成“过去时”!

  要改变固有的买房观念,最好的办法当然还是使“租购同权”有实质性人落地。

  德国在租房方面做得不错,基本上能够实现住有所居,我们来看是怎样做的:

  1、德国有专门的住房法,保护租房人的合法权益;

  2、有专门的公共福利住房,政府以较低的租金租给低收入者;

  3、房租不能乱收,不能超过“合理价格”的20%,否则租房人可以起诉;

  4、房租不能乱涨,3年房租超过20%就视为违法;

  5、房东不能为所欲为,对于没钱支付房租的租客,不能把他们赶走,只可以告上法庭;

  6、出租房和自住房一视同仁,建筑和装修质量都非常高。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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