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部委要求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许婷 发布时间:2017-08-15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16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意见明确,实施差别化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煤电企业结构调整、改造提升的信贷支持。对未核先建、违规核准和批建不符等违规煤电项目,一律不得通过贷款、发债、上市等方式提供融资。对纳入暂缓范围的在建煤电项目,金融机构要加强信贷风险管控,通过债权人委员会有效保护金融债权。
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1.5亿千瓦,淘汰落后产能0.2亿千瓦以上,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节能改造3.4亿千瓦、灵活性改造2.2亿千瓦。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0克/千瓦时。
意见要求做好职工安置。参照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的职工安置政策,对符合条件职工实行内部退养,依法依规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做好再就业帮扶等措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切实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其图片及内容版权仅归原所有者所有。如对该内容主张权益请来函或邮件告之,本网将迅速采取措施,否则与之相关的纠纷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