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部委:继续执行沪港通个人所得税暂免政策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马玲 发布时间:2017-11-14
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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