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更多>
聚焦新闻
×
新闻 > 要闻 > 要闻

“大发审委”履职审核从严 有问题IPO须及时撤回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7-12-21

摘要:  自“大发审委”履职以来,IPO从严审核一直是市场热议的话题。12月20日晚间,有媒体报道称,当日下午证监会发行部组织在会审核企业前15位的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分管领导和投行部的负责人开会,就保荐机构责...

  自“大发审委”履职以来,IPO从严审核一直是市场热议的话题。12月20日晚间,有媒体报道称,当日下午证监会发行部组织在会审核企业前15位的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分管领导和投行部的负责人开会,就保荐机构责任意识、持续中止审查企业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其中,发行部提到,有问题的IPO企业要及时撤回。

  据了解,有媒体报道称,在证监会发行部组织的会议上,发行部举出了当前保荐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盲目抢进度卡位置、基础工作不扎实、申报材料质量不高等。发行部相关人士指出,保荐机构要正确选择推荐优质企业,切实发挥看门人的作用,正确引导企业看待发行上市。同时,发行部强调,保荐机构的责任进一步加大,发行部也会对在会项目尤其是被否决的项目进行梳理,将根据各保荐机构的否决项目数量和材料质量进行评价,并在系统内公布,对质量不高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人要采取谈话以及其他监管措施,并纳入发行部诚信档案。

  在知名财经评论人布娜新看来,此次会议是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工作当中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进一步对保荐机构的责任意识提出要求,反映了监管层对IPO发行从严审核的态度,这种严格,不仅针对发行人,也针对保荐机构。“此种做法相当于设置两道门槛,保荐机构把第一遍关,发审委把第二遍关,可以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布娜新如是说。

  此外,有关媒体报道的关于发行部要求有问题IPO企业及时撤回的消息也引起了市场广泛关注。值得一提的是,在12月7日,证监会发行部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审核过程中有关中止审查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说明,并首次确认了中止审核的8种情形。具体包括发行人或者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发行人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因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等一系列情形。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上一篇:IPO通过率25% 拟上市公司心里忐忑的排队还将持续多久?

下一篇:港交所:今年新股数量创新高 募资额下降

分享到: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其图片及内容版权仅归原所有者所有。如对该内容主张权益请来函或邮件告之,本网将迅速采取措施,否则与之相关的纠纷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文章

评论框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密码:

 客服电话:010-57135130 传真:010-57135130 邮箱:mrcxnews@163.com

本站郑重声明:每日财讯网所发布的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不对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负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Copyright Up to 2022 mrcx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71131号 【京ICP备16069224号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