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新政:新三板集合竞价管住乌龙指
来源: 新三板报 作者:刘子沐 发布时间:2017-12-29
今年两会其间的乌龙指事件给上层监管单位留下了坏印象,因此全国股转公司推出了限价报价,即:申报有效价格范围为前收盘价的50%至200%。
自新三板扩容以来,乌龙指事情发生过多次,华恒生物、红豆杉宁波水表等协议转让个股都出现过,甚至额做市商报价时也出现过乌龙指。而对于因乌龙指成交的亏损方来说,因交易符合制度约束,所以没有办法追回资金。其中主要原因在于对新三板交易系统不熟悉,下单不核实造成的失误。
因此,市场上还产生过钓鱼交易,通过频繁的挂单和撤单制造报价混乱,从中浑水摸鱼。之后这类影响交易秩序的行为被全国股转公司禁止。
纵观本将从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以下简称《转让细则》)。共中有一条值得注意,第三章第三十三条有一项“显失公平”条款。该条款在试行办法中也有。 “对显失公平的转让,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可以采取适当措施。”到目前如何认定显失公平,还没有具体的细则。
而这里的显失公平不仅包括乌龙指,还包括 “1分钱”报价成交,大幅高于企业价值的报价成交等。之所以这个条款没有在试运行中起到什么作用,主要是协议转让价格的确定因素复杂,交易动机难以甄别,价外因素多,监管难度大,对可能隐藏的利益输送等问题无法认定。
现在协议转让转为盘后,盘中改为集合竞价交易,这样就可以对交易中存在的问题更容易鉴定和认定了。比如大量或者频繁进行高买低卖交易;单个证券账户,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频繁进行反向交易;涉嫌编造并传播交易虚假信息,诱骗其他投资者买卖股票;等等。
对于这些行为,如果造成严重破坏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转让的,那以就很可能被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宣布取消转让,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规转让者承担。
集合竞价交易在A股市场存在多年,有一套完整的监督管理机制,对于新三板来,直接借鉴就可以了。这样看来,新三板市场的交易越来截止公平,充分体现了三公原则。
子沐建议股东之间的股权问题,还是在挂牌之前就解决了吧,这里全国股转公司来真的了。在2018年1月15日,集合竞价实施中,尝试摸索市场对企业定价,不要急于报价。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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