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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9-12-02

摘要:  中国证监会近日公布了《中国证监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显示,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

  中国证监会近日公布了《中国证监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显示,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的证监会1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为落实改革要求,证监会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从具体改革举措看,证监会将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上办理、不断加强政务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定期公布存量企业情况等。证监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举措包括强化日常监管、提高信用监管效能、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等。

  与此同时,证监会“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同步发布,列明了证券公司设立审批、证券公司变更重大事项审批、基金托管人资格核准、申请设立期货交易场所的审批、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审批等1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的改革方式和举措。

  根据《实施方案》,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在改革试点期间,证监会及时总结改革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措施。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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