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基本实现所有IPO在审企业 即报即审、审过即发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9-12-03
证监会近日在回复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480号(财税金融类213号)提案时表示,目前IPO审核周期明显缩短,同一时间受理的企业在审核进度上的差异逐步消解,已基本实现所有在审企业的“即报即审、审过即发”。
今后,证监会将继续提高审核效率、优化审核流程。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申请IPO的,证监会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积极予以支持,尽快完成审核工作,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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