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优质纳税信用变“真金白银”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20-06-24
“我们之所以能顺利拿到贷款,靠的是多年来一直保持良好的纳税信用,这为企业复工复产帮了大忙。”河北省青县三元机箱制造有限公司经理李铁楼对记者说。三元公司主营电子机箱、机柜生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发货延迟、回款不畅,造成流动资金短缺。凭借A级纳税信用,企业很快收到银行提供的500万元贷款。
纳税信用是衡量企业信用的重要指标。近年来,税务部门将纳税信用信息“推出去”“连起来”,让守信企业享受更多优惠和便利。记者从税务总局获悉,近期发布的2020年全国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显示,本次参评的近3000万户企业纳税信用状况持续向好。其中,A级企业数量增速明显,B级和M级企业数量稳中有升,C级和D级企业数量持续减少。优质纳税信用日益成为企业长远发展的“金名片”,为企业带来“真金白银”的切实支持。
信用立本 A级企业大幅增至172万户
目前,纳税信用评价基本覆盖了全部企业纳税人。税务部门每年依据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四个维度的近100项评价指标,将企业纳税人信用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级。税务部门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与管理。
2020年全国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显示,我国企业整体纳税信用状况持续向好。一是A级企业数量显著增多。共评出A级企业172万户,较上年增加46万户,增长37%,在评价总户数中占比比上年提高0.96个百分点。二是B级和M级企业总量稳中有升。B级和M级企业共有2489万户,占评价总户数的84.67%。B级占比提升近2个百分点,M级占比下降0.84个百分点。三是C级和D级企业总量持续减少。C级和D级企业共计279万户,较去年减少近19万户,在评价总户数中占比9.48%,较上年下降超过2个百分点,连续两年保持下降。
据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张维华介绍,从今年评价结果看,纳税信用A级和B级纳税人的数量进一步增加、比例进一步提升,这说明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意愿、能力都在增强,也说明纳税信用管理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信用赋能 守信企业获更多激励
疫情发生以来,为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的资金链难点,税务总局联合银保监会对“银税互动”进行全面升级,放宽“以信放贷”条件,从纳税信用A级、B级拓展到M级纳税人。由此,授信企业数量预计能增加近一倍,更多企业可借助“银税互动”获得优惠力度更大、办理方式更简的信用贷款。
优质纳税信用不仅是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的“金钥匙”,也是享受优惠政策的“敲门砖”。作为浙江省首批集成电路“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重大标志性工程,中芯国际微机电和功率器件产业化项目首期总投资就达58.8亿元。“项目投入庞大,资金需求也很大。”企业负责人赵奇告诉记者,之前因企业刚刚成立,无法及时退还留抵税额,资金压力较大。现在成为A级纳税人,很快就申请到2.8亿元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
纳税信用评级靠前,企业还能在办税过程中节省不少成本。“因为我们属于零售业,平时开票量较大,被评为A级纳税人后,我们可以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如果需要调整还可以随时提出申请、即刻办结,极大降低了办税时间成本。”江西新余东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邓建新对记者说。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税务部门定期按照信用信息目录,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A级纳税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等税务领域信用信息,并联合发展改革、金融、公安、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
信用修复 推动失信者主动“寻出路”
一旦被认定为失信者,是不是就意味着终身要顶着“失信”的帽子?实际上,我国一直在探索建立纳税信用修复机制。2019年,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作为失信主体的自我纠错机制,纳税信用修复不给失信者“断后路”,并促使他们主动“寻出路”。如今,已有约70万户企业实现了评定档次“升级”。在2019年到2020年的评价中,有近6万户企业得益于信用修复机制升至A级。
“修复机制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难能可贵的机会。信用等级修复为A级后,申请的400万元贷款已经批下来了。”浙江省宁波广源纺织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赵小龙向记者表示,公司上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今年受疫情影响,企业流动资金吃紧,银行贷款利率、金额及放贷速度都无法满足需求,影响公司的业务开展和资金运作。广源公司在疫情期间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后,当地税务部门远程辅导企业填写表单,并开辟办理“绿色通道”,及时启动复评审核程序,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修复为A级并顺利获得了贷款。
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今年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后,企业纳税人能主动纠正2019年发生的逾期申报缴税、非正常户等19种失信行为的,仍可在2020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修复申请,改善自身纳税信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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