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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于建平张广民被“双开”

来源:大众报业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21-06-09

摘要:  日前,烟台市纪委监委对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于建平和该局三级调研员张广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建平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群众意...

  日前,烟台市纪委监委对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于建平和该局三级调研员张广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建平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群众意识淡薄,利用职权肆意向企业摊派费用;毫无纪法观念,设立账外资金;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占为己有;挪用公款购买股票。

  于建平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烟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烟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于建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烟台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经查,张广民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组织观念淡薄,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在职工录用中提供帮助;滥用权力,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甘于被“围猎”,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广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烟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烟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广民开除党籍处分;由烟台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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