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来源:证券时报·券中社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22-03-04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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