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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 不得发布引发粉丝互撕 拉踩引战等有害信息

来源:沧州晚报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22-06-01

摘要:  记者从国家广电总局获悉,《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于日前印发。管理办法要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不得发布或者雇佣营销号发布引发粉丝互撕、拉...

  记者从国家广电总局获悉,《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于日前印发。管理办法要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不得发布或者雇佣营销号发布引发粉丝互撕、拉踩引战等有害信息,不得以打赏排名、刷量控评、虚构事实、造谣攻击等方式进行炒作,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应援集资等方式诱导粉丝消费。

  管理办法要求,经纪机构不得授权未成年人担任相关账号的群主或者管理者。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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